南召法院:变更保全措施 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发布时间:2021-12-30 17:23:20


   近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保障申请保全企业的合法权益下,变更保全措施,帮助被保全企业走出困境,受到了双方的一致好评。

  2021年11月,林州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南召县人民法院立案要求保全南召县某发展有限公司价值57万余元的财产,南召法院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执行局李闪闪法官接到该保全案件后,冻结了被保全人南召县某发展有限公司名下57万余元的存款。

   该案正常来说已经可以结案,但是因为该案涉及两个企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李闪闪将冻结情况告知了被保全企业南召县某发展有限公司。经过多方了解,该笔资金系南召县某发展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如果一直冻结该笔钱,会给该企业的正常运转带来困难。

   为了不影响被保全企业正常经营且保障申请保全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征得保全企业林州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后,李闪闪法官将被保全企业南召县某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一处房产进行了查封,同时解除了被保全企业的银行账户。至此,被保全企业南召县某发展有限公司继续正常运转经营,该保全案件也以保全完毕顺利执结。

   近年来,南召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的有关指示精神,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灵活适用强制执行法律、政策,依法公正、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责任编辑: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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