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来到乔端镇东桥村就地办案,公开审理了一起农村建房中劳务者受到损害的民事案件。
被告马某建新房,并将该建房工程承包给被告崔某和赵某,被告崔某雇请原告李某做大工,在施工期间,李某因木架的倒塌而摔下,导致腰部受伤。经鉴定,原告李某的伤情构成三级伤残,原告因赔偿事宜与房东及雇主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因考虑到原被告地处偏远山村,且原告行动不便,南召法院马市坪法庭来到原被告所在的东桥村公开审理,六十多名群众到现场进行旁听。经过两个小时的法庭陈述,调查,举证,辩论,在合议庭成员的合议后,结束了本次庭审。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和审判员进一步对旁听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彩页,并现场接受村民的咨询。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巡回法庭来到家门口,不仅给案件当事人带来了方便,而且使大家对法院的审判过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我们学习到了法律知识,解除了法律疑惑,树立了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