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里开庭 审窃贼安民心

  发布时间:2014-12-01 10:18:46



村民们在等着开庭


庭审中汪某给自己辩解


村民们认真听法庭宣判


被告人汪某伏法

     11月25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深入该县板山坪镇献房村,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汪某盗窃一案。

    汪某是该县板山坪镇余坪村民,自1981年起就因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等多次被判刑,2013年2月28日被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前后七次采取翻墙入院、摘门入室等形式,到该镇辖区内的几个村子盗取七户人家现金共计18820元。

    庭审中,汪某辩解说因为生活无着才去偷窃,其中盗窃赵某的不是18000元,只有1500元。对自己所犯的其他罪行供认不讳。法庭经过质证,对汪某的辩解理由不予采纳。

    南召法院审理后认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翻墙入院、撬门入室的手段,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汪某系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并责令退赔盗窃被害人的现金。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一位村民说:“可把这个害群之马判刑了,姓汪的在家扰得四邻不安,法院就该再判的狠一些才解气哩。”

责任编辑:方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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