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法院在日常案件质量管理中,注重加强制度规范,节点管理,跟踪问效,定期评查,提高案件质量。研究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对案件的质量、效率、卷宗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一是领导重视,积极参与。在案件评查中,院领导重视,积极参与,每月对所结的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就所发现的问题进行点评,并限期整改。再次出现相同问题由纪检部门进行约谈并记录在案,第三次出现问题的调离审判岗位,对案件质量进行严格的管理。
二是抽调骨干,常态评查。评查组成员都是抽调业务精通的骨干人员,对各庭每月报结的案件先组织评查组人员进行评查,评查后再归档。每次评查结束后,由每个评查人员就所评查案件进行点评,并由审判管理部门汇总整理。案件评查工作已经实现常态化管理。
三是逐月通报,点评到人。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掩盖、不护短,逐案通报到庭和个人,使每个庭、每个同志了解自己所办案件的质量和存在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从而实现改进工作,推动工作发展的目的。
目前,案件评查制度运行良好,执行到位,效果明显,案件质量有了很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