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六法”化解涉诉信访

  发布时间:2009-07-16 10:40:04


   南召法院在处理涉诉信访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以“六法” 化解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共接到上级交办各类信访案件11件13人,已结案8件9人。

   一是亲近工作法。对于涉诉上访人员不但要审查其诉求是否合理,而且还要将心比心,采取拉家常的方式,拉近与上访者的心理距离,寻求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并动员其亲属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力求解决问题。

   二是无理排除法。接待来访人员要热情,并对其要求是否合理、合法进行分析,对于无理上访者明确告知其有关法律法规,辨法析理,劝其息诉罢访,否则,即驳回其无理要求。

   三是上下联动法。在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不但要与上访人的亲属和其所在单位加强联系,还要经常向上级单位进行汇报,并与基层司法所、村委会民调组织、街道办、乡镇信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的大信访格局,以及时掌握上访人的动态,有效化解纠纷。

   四是走访化解法。大力倡导以大走访的方法化解纠纷,变上访为下访。通过大走访活动,使上访人的心理压力得以缓解,内心意愿得以倾诉,避免矛盾的累积和情绪的对立,便于找到化解纠纷的突破口。

   五是打击震慑法。在甄别涉诉上访者诉求过程中,对那些经认真审查确认为无理上访者,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以震慑其他无理上访者,遏制上访者互相效仿的不良现象。

   六是奖惩责任法。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坚持“四定一包”,责任到人,加强监控和追责力度。对那些重视不够、敷衍应付、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依纪追究承办人的责任,对工作方法得当、工作表现突出、社会效果明显的人员给予奖励。同时,坚持依法纠错,采取务实性措施,使当事人停访息诉。

责任编辑:丁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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