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南召县人民法院进行了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葛庆河、刑二庭庭长张庆江应邀出席,来自宛城法院、方城法院、桐柏法院、社旗法院、唐河法院、南召县人大、政协等领导参与了庭审评查活动。
此次庭审评查以张某某涉嫌盗伐林木罪一案为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宣布合议后择日宣判。参加观摩人员认真听取了整个庭审过程,并依照庭审评查标准进行打分评议。
观摩结束后,葛庆河副院长主持召开座谈会,各评查人员就该次庭审的法庭形象、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和案件难易系数五个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葛庆河副院长对南召法院此次庭审予以充分肯定,指出此次庭审程序严谨,合议庭成员语言清晰规范,庭审驾驭能力较强。在经过对其他法院庭审观摩后,南召法院能及时改进其他法院在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取长补短,实现了市中院通过庭审观摩达到庭审规范的目的。同时葛庆河副院长就此次庭审提出以下建议:一、审判人员应找准角色定位,循序引导庭审活动,同时合议庭成员间要加强相互沟通与联系;二、合议庭可以对公诉机关作出分类举证的建议,同时在证据认证上就是否达成一致意见作出交代说明。
意见和建议最重要的是要转化为实践,作为一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案件庭审评查也不能仅仅是一项活动,要将其作为工作实质性提高的契机和平台,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增强法官司法技能,加强自身理论素养的提升,提高审判质量,力争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