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和南召实际,准确定位,突出特色,快速、准确办理涉及交通事故纠纷,不断推出精品案件,亮点纷呈。
一是立足自身专业特色,积极调处交通纠纷。南召县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于2003年5月成立,与马市坪法庭合署办公,主要受理全县范围内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该法庭立足自身特色,充分利用办理交通事故纠纷积累的有益经验,突出精、专、快的特点,积极调处各类交通事故纠纷,成效明显。
二是注重实际调查研究,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如对交通事故案件中驾驶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民事部分可否另行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解决进行了大胆探索;对驾驶员以外的其他责任主体是否应承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判决予以支持,该观点被省院《调查与研究》采纳和转发。对于部分重特大交通事故中驾驶人员逃逸、而交警部门不能及时做出事故认定的,根据交警部门的分析和初步意见探索予以立案,此经验后被中院以“重特大交通事故立案新模式”简报转发。针对远离法庭的外地当事人,通过网上QQ进行调解,方便快捷,减少了当事人的在途时间和降低了诉讼成本,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三是充分发挥一专多能,及时化解各类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往往涉及医疗和保险问题,需要专业知识才能做出合理判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充分利用其中2名法官是医学科班出身的优势,在审理具体案件和参与处置重大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事件时,从法学、医学双重视角出发,做出大量专业性解释,化解了交通事故及引发的医疗和保险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四是认真办理典型案件,不断总结审判经验。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根据所办理的典型案件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思考和总结,不断推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如《同命同价判决 彰显生命尊严》被《河南法制报》头版头条刊载;《非婚生胎儿抚养费的预留》被《公民与法》评选为2011年十大优秀案例。
五是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督促规范相关工作。针对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以督促完善相关工作。如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中,发现保险公司理赔消极被动、刁难客户,以种种不合法、不合理的借口拒赔或少赔。针对此种现象,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向中国保监会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中国保监会及时复函,表示对存在的问题要调查后研究整改。对公安交警、医疗机构等部门也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