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关于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8 09:52:03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公  示

(2026)豫1321执2586号
关于申请人吴兴团与杨露露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执行到案款167637.14元(拾陆万柒仟陆佰叁拾柒元壹角肆分),因为申请人吴兴团脑梗卧床,行动不便。将案款167637.14元(拾陆万柒仟陆佰叁拾柒元壹角肆分)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冯中豪账户由其代收。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示


2026年9月28日

责任编辑:zxj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