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关于发放案款的公示 (2026)豫1321执2520号 发布时间:2026-09-17 16:17:10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公 示
(2026)豫1321执2520号
关于申请人李士杰与被执行人宋成合同纠纷一案,经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协商一致为被执行人宋成保留截止至2026年8月份,6个月生活费共计4800元,发放至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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