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关于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5 10:11:22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公示

(2026)豫1321恢222号

    关于申请人李守俊与被执行人卫金海、文春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需将8640元案款打入申请人代理人的银行账户中。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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