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关于发放案款的公示 (2026)豫1321执1224号

发布时间:2026-08-07 16:40:51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公  示


(2026)豫1321执1224号


    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召县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永通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5)豫1321民初791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河南永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在结案后主动履行上述判决书的欠款112354元,因申请人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召县分公司因该公司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的下级单位,所有客户单位向银行转账支付的费用均需转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的账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2026年8月7日

责任编辑: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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