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关于发放案款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3 09:29:48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公 示
(2025)豫1321执恢625号
关于本院执行常克、马杰罚金一案,本案拍卖被执行人常克、马杰名下房产一处,成交拍卖费为3871元,需将该笔案款转付案外人河南拍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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