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关于发放款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3 16:30:56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公 示
关于段鹏飞与王国鲜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4)豫1321民初191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给被执行人王国鲜发放生活费。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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