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关于发放款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9 10:45:29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公  示


(2026)豫13211359


    关于南召县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王万娟等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豫1321民初224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完全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申请人协商一致将案款21200元作为生活费发放给被执行人王万娟,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示

2026年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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