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关于发放款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3 16:10:33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公 示
(2025)豫1321执恢602号
本院执行南召县城市管理局申请执行王新春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执行到位部分财产。现在需要向南召县城市管理局发放案款,由于申请执行人指定将案款打入南召县财政局专用账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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