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关于向被害人发放款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0 15:50:36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公 示
(2025)豫1321执恢627号
关于本院执行杜丙银罚金一案,本院需退赔被害人石利亨1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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