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发放款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30 15:08:46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公 示
(2026)豫1321执328号
关于张磊与刘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南召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豫1321民初323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因公积金扣除到千位整数,多余部分需退还给被执行人。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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