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发放款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30 15:08:46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2026)豫1321执328号


    关于张磊与刘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南召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豫1321民初323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因公积金扣除到千位整数,多余部分需退还给被执行人。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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