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发放款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2 15:06:36
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公 示
(2025)豫1321执恢268号
关于申请人陈永齐与执行被执行人胡海英等合同纠纷一案,经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协商一致为被执行人胡海英保留2025年9月份至2026年1月份每月生活费1000元,发放至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日
责任编辑:zxj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