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南召法院
法院概况
法院机构录
法院领导录
新闻中心
时政新闻
图片新闻
法院要闻
网络视频
法院建设
法院党建
法苑文化
廉政建设
审务公开
法院公告
诉讼指南
法官园地
业务研讨
法官说法
法官风采
普法天地
召法快报
执行动态
巡回审判
新法速递
荣誉展台
专题报道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南召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款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0 11:15:31
南召县人民法院
公 示
(2025)豫1321执1984号
关于刘明端与王天强、李玉勤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南召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豫1321民初3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因案外人系被执行人王天强、李玉勤另案债权人,案款需发放至另案债权人账户内。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责任编辑:zxj
〖
关闭窗口
〗
最高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人民网
新华网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