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款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4 14:51:32


南召县人民法院

 

       

2025)豫1321执2251号


    关于西峡县龙祥物流有限公司与段兆磊、刘亚斌、白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南召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豫1321民初213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账户被冻结,需领取生活费。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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