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款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7 11:36:02


南召县人民法院
公示

(2025)豫1321执944号

    关于本院执行申请人执行吴贵军、秦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申请人河南国有生态修复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开户原因,账户暂无法使用,故申请人申请将执行款转入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建云名下账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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