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菜咸食客与老板互殴致伤 双方均被判管制一年

  发布时间:2011-05-31 17:52:27


    南召一男子因为嫌饭店做的菜不好吃,与老板发生争执,将饭店老板打伤;饭店老板又将劝架的人打成耳膜穿孔。4月29日,南召县法院一审以二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管制一年。

    2010年8月25日晚,被告人赵元与韩××等人在南召县南河店镇碧水湾酒店内吃饭。期间,因被告人赵元及韩××等人声称碧水湾酒店所做的辣子鸡数量不够、太咸,与碧水湾酒店老板李某发生争吵,继而引起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赵元用手扇了酒店老板李某二耳光,致其右耳鼓膜穿孔。尔后,酒店老板李某用手打中上前劝架的被害人韩××的右脸部,致其耳膜穿孔。经南召县公安局法医技术鉴定:李某、韩××的损伤均系轻伤。

    2010年11月30日,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韩××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7000元,韩××予以撤诉。

    2011年1月19日,被告人赵元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0000元,李某予以撤诉。

    2010年12月24日、2011年1月24日,被告人李某、赵元分别到南召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赵元为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李某、赵元在案发后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及二被告人在案发后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的情节,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方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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