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款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9 10:50:01


南召县人民法院
 

      2025)豫1321执808号

关于杜春聚与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安然居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5)豫1321民初89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现因案款需发放至杜春聚代理人账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六月九日

责任编辑: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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