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法院:十年纠纷分款难 温情执行解民怨

  发布时间:2023-07-14 10:51:07


  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了一起历经十年之久的权益纠纷,让这场十年纠纷顺利落下帷幕。申请执行人张某握着执行干警李孝才的手,激动的说道:“李法官,这么热的天,麻烦您来回跑了好几趟,十年了!终于把我们的事解决了,我们实在是太感谢您了!”

  原告张某等十人自1973年迁入被告南召县某镇某村某组,一直在该组生产生活,承担该组集体各项权利义务。2012年,村小组在分配出售集体门面房款项时,以原告等人是外来户为由,通过会议决议不对原告方分配收益。经过十年协商无果,原告方遂向南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村小组应在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十原告支付十万元。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方未如期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该村小组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告知该村小组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及拒不履行的后果。但因被执行人是村小组,又无集体经济财产,该村小组组长、副组长也多次表示无能力支付款项。见此情况,执行干警先到各家银行查询该村小组相关账户,在未查获任何相关银行账户的情况下,转变思路,先后多次走访村委会、镇政府、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但仍无线索。
  虽然困难重重,但执行干警仍毫不退缩,为推进案件办理进程,执行干警李孝才多次头顶烈日登门拜访,汗流浃背地与村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及成员代表耐心地协商沟通,要求村民小组主动履行,并详细告知其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执行干警不仅从该村小组的实际工作角度出发,而且还邀请了村委会、镇政府相关领导和村小组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告知拒不履行义务不仅破坏了村组在村民心中的公信力,更将会给村组今后工作造成的种种危害以及不良影响,还明确告知其村民小组组长、副组长他们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拒不履行义务对自身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并且多次组织双方共同协商,寻找本案执行最优解。
  通过执行干警的多次耐心调解,该村组协议决定尽最大努力先履行四万元款项,其余款项双方经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该权益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责任编辑:l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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