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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法院:执行法官化解纠纷 让“双难”变“双赢”

发布时间:2021-05-11 10:33:48


李某某申请执行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5案,依据生效判决,该旅游公司应向李某某等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427712.35元。

事情要追溯到201812月,该旅游公司举行盛大开幕典礼时,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安排李某某等人燃放庆典烟花,从事具有危险性的非本职工作,造成李某某等多名燃放人员面部、眼睛等身体部位被炸伤、烧伤受伤。受害人与某旅游公司协商未果,将旅游公司诉至南召法院,院作出判决后,该旅游公司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李某某等人向南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南召法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其中两个案件足额冻结该旅游公司银行存款共计25 万余元,同时在对该旅游公司进行全面调查后,发现该旅游公司所经营的项目具有季节性,现今并未营业,确实存在经营困难、资金短缺的情况,无法一次性赔付。

南召法院执行局前置团队团队长李闪闪法官得知该系列案件后,考虑到同一天立案的五个案件,若两位申请执行人的损失得到全部赔偿,其他三人一无所得,极易造成当事人心理失衡,激化矛盾。这五个案件分配在她所在的团队和其他执行实施团队,她着眼大局主动承担起与五位申请执行人联络化解案件的任务。她将五位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一同约至法院,将立案执行后法院调查结果及目前执行情况向五位申请执行人进行详细释明,五位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调查情况表示认可,对公司现在的经营情况表示理解,同时也对李法官的工作责任感表示满意。最终在她的不断努力下,五位申请执行人依债权比例分配执行款项,下余部分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系列案件得以圆满化解,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

责任编辑: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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