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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法院:法官强制执行要回百姓“买药钱”

发布时间:2018-08-17 11:03:03


    8月14日,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把农民的买药钱从被执行人手里拿了回来。

    2016年3月份,张某、李某相约去买药,遇见某公司在南召县城推广新科技药品,该公司收取张某、李某各3000元,向张某、李某出具了收款收据,并约定后期给付二人药品。后来该公司没有来南召开展业务,也未给付二人药品。二人无奈之下诉至南召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该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张某、李某各3000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也不打照面。张某、李某今年向南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法律文书,该公司负责人既没有主动还款,也没有报告财产情况。执行法官多次联系了该公司负责人,他声称公司运营不佳,暂时没有资金还款。执行法官经查询,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钱足够还款,就足额冻结了该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并依法予以扣划了六千元执行款,及时把买药钱送还到了申请人手里。

责任编辑:曹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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